(记者 陈旻)环保面前无“人情”可讲,我市坚持用法律武器向环境违法行为“亮剑”。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2018年以来我市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已实施处罚案件57起,处罚金额319万余元。
为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市各级环保部门坚决拿起法律武器,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的原则,严格执法、有力监督,针对当前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深入执法,精准发力,重拳出击。
我市通过实施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查封扣押案件57件,限产停产案件3件,移送拘留4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8起。截至目前,处罚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中涉及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处罚案件12起,处罚金额103万余元;违反固体废物防治制度案件16起,处罚金额107万余元;违反水污染防治案件4起,处罚金额27.98万元。
市环保局负责人表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环保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法律的武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