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获悉,年末将近,市住建委向各基层住建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再次转发通知,强化会同人社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
市住建委强调,各县、区、开发区住建委(局)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所主管的在建工程项目落实标准化建设方案,要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用人单位项目经理和劳资专管员开展业务培训,认真学习标准化建设方案。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标准化建设方案,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记者了解到,按照我市人社部门制定的芜湖市建设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建设方案规定,要通过设立劳资专管员、全面推行简易劳动合同、建立农民工实名制花名册、加强施工现场考勤管理等举措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通过全面推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实行银行打卡发放、推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台账等举措加强工资支付管理。
在职责分工上,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承担建设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建设的主体职责,负责贯彻落实标准化建设方案,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建设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标准化建设取得实效;各级治欠办(人社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对各级各部门推动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并对标准化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通报。
记者 胡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