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省工商局转发了《芜湖市工商局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芜湖市在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中不等不靠,大胆先行先试,为全省全面开展消费投诉公示提供示范性经验的做法予以了高度肯定,要求全省各市学习借鉴芜湖经验,充分发挥消费投诉公示工作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芜湖市今年年初被省工商局确定为全省唯一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的城市,市工商局将信任化为动力,结合芜湖实际,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制定了《芜湖市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芜工商〔2018〕44号),对公示试点的范围、对象、内容、渠道、程序、救济以及方法步骤、职责分工等作出了全面的规定,并积极搭建公示工作平台,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开发12315消费投诉公示模块,与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平台对接,数据适时更新,及时向社会公示全市被投诉主体名称、投诉数量、投诉受理及投诉解决情况,使消费者及时便捷地行使知情权。截止目前,已公示了1142户市场主体5710项数据,发布消费投诉分析10期。
同时,芜湖市工商局积极创新模式,将消费投诉公示融入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创建工作中,与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合拍共振,分别在芜湖市福海家具博览中心与红星美凯龙等创建街区对街区内经营者被投诉数量、投诉内容、处理结果进行了公示,构建了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机制,营造了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