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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停产结业工人单方被解雇,该怎么去追讨补偿金?

来源:劳务经济内参 时间:2018-12-06 作者:芜湖招聘网 浏览量:

导读

临近年底,工厂倒闭、老板欠薪、工人讨薪等案件频发,如果解决不及时会发展成群体性冲突,危害社会安定、和谐。不过近年来,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普通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今天故事的主人公们是怎样解决他们的困境?




一、案情回顾


伍某等40人原是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某鞋面加工厂的工人。2017年初得知某某鞋面加工厂经营不善,即将结业清算,厂里的设备也被变卖处理。伍某等人于2017年3月2日与原告协商劳动合同及社保问题,厂方承诺3月15日前会有解决方案。伍某等人一直都正常上班,但厂方并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提出解决方案,故伍某等人在3月16日到劳动部门申诉,之后仍然正常工作。


但是厂方在3月17日晚上就锁了门,并告知员工不需要再上班。其后,厂方于3月18日告知员工工厂停产结业,单方解除与伍某等40人的劳动关系。伍某等40人无故被厂方解雇,欲争取经济补偿金,遂委托劳动纠纷律师代理此案件。


我所接受伍某等人委托后,多方取证固证,工作量巨大,与法院进行案情沟通,起草了答辩状并参加庭审活动,多次与鞋面加工厂进行调解谈判。2017年8月31日,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判决,判决内容如下:原告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某鞋面加工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起十日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13309元予被告伍某等40人。



佛山市南海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1、原告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某某鞋面加工厂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513309.00元予伍某等40人。


2、驳回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某鞋面加工厂的其他诉讼请求。


工厂停产结业工人单方被解雇,该怎么去追讨补偿金?


二、争议焦点


1、伍某等12人的入职时间如何认定


2、伍某等4人月平均工资如何认定


3、鞋面加工厂是否应该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三、律师点评


本案是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例,涉及劳动者的人数众多,劳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用工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损害了自身的利益,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利益是较有专业难度的。发生此类纠纷时委托律师,律师早介入,通过专业知识判断案情走向,及时取证固证,对最终获得良好的判决结果是很关键的。


来源 |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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