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旻)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全面开展2019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和稳定就业的作用,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日前,我市启动2019年度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工作。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凡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僵尸企业”;2018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同期省城镇登记失业率(2.83%),列入国家化解过剩产能企业名录的煤炭、钢铁企业裁员率放宽至10%的企业,均可于2019年4月1日至10月31日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申报。
审核通过的企业,可通过邮寄方式将确认书送达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真正实现“全在网上办,一趟不用跑”。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按企业及其职工2018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费用)的5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