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开始,我市市属公立医院将执行新出台的《芜湖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从而规范我市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实行“同城同价、同级同价”。
据介绍,该目录适用于我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公立医院收费的政策依据及标准,发布的是市属三级公立医院的最高收费标准,而二级和一级公立医院的最高收费标准在此基础上,分别下浮10%和15%。各医院均可在不超过此价格“天花板”的范围内,制定本单位的实际执行价格,并取整保留到元。
记者注意到,该目录中列出的医疗服务项目,共计4666项。比如,普通门诊最高诊查费为10元,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最高20元,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最高50元,方便门诊诊察费最高1元,急诊诊察费最高15元,住院诊察费最高22元,6岁以下儿童加收20%。护理方面,三级护理最高16元每日、二级护理最高24元每日,一级护理最高32元每日,6岁以下儿童加收20%,新生儿护理最高22元每日。此外,还强调了由医生指定在院内换号诊断,或取化验及各种检查结果不另收诊察费。门诊医药费用清单和住院病人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不得另外收费。不论以任何形式取检验、检查等结果,均不得收取费用。
市医保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该目录发布后,将结束我市医院服务价格与省属医院服务价格不同、与省医保最高支付价格不同的局面,也明确了一、二级医院价格下浮的标准。这样不仅方便了各市属医院及民营医院明确收费条目,也方便了参保人员就诊及报销。
(芜湖日报记者 陈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