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陵县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和首创精神,强化激励措施,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丽家园。近年来,南陵县投入1.77亿元进行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建成50多个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
一是鼓励自主投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投入,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和公共服务短板,采取以奖代补、以物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鼓励引导农民按照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总体要求,自主投入实施室内、房上、宅旁的美化、亮化和绿化等。对于农民群众自主投入、且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项目建设内容,坚持由农民群众按照规划要求自主组织实施。
二是推进事业建设。将村内水、电、路等公共基础设施、文化体育设施和绿化工程、田间池塘清淤及护坡、连接村庄和田间的乡村道路、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等纳入奖补范围,形成农民筹资筹劳、政府财政奖补、部门投入整合、集体经济补充、社会捐赠赞助的公益事业多元化投入格局。
三是强化自主管理。美丽乡村建设财政奖补事项,要在与农民群众等相关建设主体平等协商基础上,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筹资投劳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签订项目实施合同,明确项目建设权利、责任和义务,强化农民群众自主管理,严格按照合同实施,建立村级公共设施村民自选自建自管自用和政府监管相结合机制。
四是支持主体发展。采取财政奖励补助等办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引导其流转土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合有”、“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鼓励农民以土地租赁、入股等形式与企业、大户合作造林,鼓励种林大户造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