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芜湖市区调整退休申报流程
为提高养老保险退休申报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参保职工,我市自6月1日起调整规范市区退休申报工作流程。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参保职工按照社会保险关系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休申报,其中市区个体参保人员可按户籍地或居住地向所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二是提高经办效率。各区社保经办机构增加参保职工人事档案查询终端,完善操作权限,方便退休申报办理。同时,安排专人负责申报材料和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分类汇总及时送审。
三是加强内控监督。建立预约接待工作机制,对退休申报审核未通过的,依据政策规定和审核反馈意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答复。
四是创新经办机制。结合“互联网+人社服务”工作规划,科学设置单位、个人社会保险业务经办服务窗口,将退休申报、参保缴费等业务调整归并,探索全能经办,试行柜员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