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于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 6月20日起,无为县农委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编制宣传《条例》内容,通过短信平台发往各农药生产、经营企业和种植大户,倡议加强《条例》内容学习;二是将《条例》全文下载,印发给无城各农药经营企业,并现场讲解《条例》主要内容;三是利用农资市场检查和群众投诉处理等活动,加强对乡镇各农药零售网点和种植大户宣传。
通过宣传新《条例》,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与使用行为,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