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文明创建考核标准,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行职责,层层落实,多举措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加强宣传,营造创建氛围。七月以来在各集贸市场规范市场主体证照642户,统一公平称15处,张贴12315温馨提示牌50处,集中开展百户“文明经营户”评选活动。
针对监管职能多、任务重、责任大的实际,我局特开展了农贸市场、学校周边经营户的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工作重点,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经营“三无”、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此次行动共出动626人次,检查经营户2093户次,全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我局定期对文明创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巡查暗访,对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督办通知书的形式,定员限期整改落实,同时坚持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查回访,保持持续高压状态,扎实推进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