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于2015年5月25日经安徽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位于芜湖市镜湖区北京中路芜湖万达广场二期3号写字楼6层。 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 ,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综合性的律师事务所,贯彻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的宗旨,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安徽春蓝律师事务所业务服务范围包括:(一)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与行政案件当事人、刑事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辩护人;(四)接受非诉讼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五)解答有关法律方面的询问,代写诉讼等法律文书; (六)其他业务。电话:189****0199微信号:189****0199邮箱570605841@qq.com